
河北省保定市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双限双竞”模式取得的住宅地块在购房者取得房产证10年内不能买卖。
5月22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意见》主要包括11个方面,包括严格居民限购措施、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严格商品住房交易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管理等方面。
其中,对于“商品住房交易管理”一节中明确规定,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买卖。其中,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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