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推行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
一、病种申报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流程
参保人登录“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历资料及近1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二)现场认定流程
1.初审。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主选择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申报病种从后台调取相应科室的医生作为初审医师到医保科现场认定。初审医师应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相关检查信息后,重新上传申报,受理申报时间顺延。
2.复审。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复审医师应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进行认定确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复审后应及时提交。
3.认定结果。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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