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保定市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材料
1、首次申办和丢失补领的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均可办理。
2、证件损坏和期满换证的,凭旧证办理;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在市区和县城区派出所受理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8个工作日;在乡镇派出所受理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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