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念书的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
一、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1.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2.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其中,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母一方需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累计满1年以上(职工五险之一累计满1年、当前为正常参保状态)。
二、学生医保参保流程
1、学校将所有在册学生及其监护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
2、学校上传信息后,社保信息系统后台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并计算每名符合参保条件学生的应缴费用。学校可于次日后登录社保信息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社保系统核定的金额通知学生缴费。
3、学校归集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医保费用,并将已缴费的学生名单按要求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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